【检答网集萃—52】盆腔积血是否可以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7.4 h)条款
根据基层院检察官的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的检答网,自2018年10月“上线”以来,以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青睐。作为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检答网而今已成为检察人员探讨业务、提升素养的园地和良师益友。“检答网集萃”第五十二期,敬请关注。
盆腔积血是否可以适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第5.7.4 h)条款
咨询类别:技术信息
咨询人: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 韩飞
咨询内容: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自行CT检查发现盆腔积液、积血,但未做穿刺取样,法医鉴定中心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7.4 h)条,认为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承办人查询发现,该条款规定是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构成轻伤二级。且《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确区分了腹部和盆部。问题一:是否必须经穿刺取样检验方能认定被害人盆腔确系积血?问题二:盆腔积血能否适用腹部损伤的条款?
个人意见(理由和依据):腹腔和盆腔是相通的,在医学上确有腹腔、盆腔的区分,同时广义上的腹腔可包括盆腔。在诊疗过程中,CT检查发现腹腔(盆腔)积血的情况下,通常会进一步进行穿刺或者剖腹探查以确定,但在CT检查发现积血量很少的情况下,也可不做进一步的检查。
解答专家张阿众:1.原则上通过CT、超声等无创检查能够确证的盆腔积血,穿刺等有创检查并不是必须的。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人体部位分门别类,将各部位损伤程度由重至轻分为五个等级,既然腹部损伤和盆部损伤分成两处,那么对于腹腔与盆腔以狭义理解为宜,对于该部位分类下未涉及到的损伤,在鉴定损伤程度时应采用审慎态度。考虑到标准适用中可能会遇到未能涵盖的损伤情况,标准制定者在附则中单独设置了6.4条——本标准未作具体规定的损伤,可以遵循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比照本标准相近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因此,盆腔积血鉴定如适用腹部损伤的5.7.4 h)条,应同时依据标准6.4条。
往期回顾
【检答网集萃—51】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诉前,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期间应当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吗
【检答网集萃—50】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案件,已经作出相对不起诉,公安机关是否能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检答网集萃—47】裁定不予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检答网集萃—46】在办理案件中如何把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检答网集萃—45】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不同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能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答网集萃—44】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买卖”是否包含居间介绍行为
【检答网集萃—43】案件已经移送至法院,律师能否申请在检察机关阅卷
【检答网集萃—42】非公益林被盗伐、滥伐,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答网集萃—41】如果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既不受理也不答复,检察机关是否可以监督
【检答网集萃—40】“上级院转来已作出处理决定的申诉如何处理”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38】“对于食药品领域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3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是否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答网集萃—35】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作为证据使用的作案工具如何处理
【检答网集萃—33】公安侦查阶段执行取保或监视居住已获人大许可,检察环节是否还需重报?
【检答网集萃—30】检察长作为独任检察官或主办检察官办案的几个问题
【检答网集萃—28】冷藏贮存服务提供者没有履行监管义务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答网集萃—24】“国(境)外抓获犯罪嫌疑人有关程序性问题”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22】“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中的“凶器”如何界定?
【检答网集萃—21】“在未中止诉讼或决定延期情况下案件超期审理,检察机关能否监督”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8】如何审查申请人在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时提交的单方委托鉴定意见
【检答网集萃—17】“毒品互易后自行吸食行为性质的认定”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6】被强制医疗人在治疗期间发生的由律师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如何定性,由谁负责
【检答网集萃—15】对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案件流程监控怎样把握
【检答网集萃—13】“套取公款的去向是否影响贪污数额的认定”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2】“拆迁公司负责人能否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0】法律援助律师阅卷是否需提交犯罪嫌疑人同意接受援助的意见
【检答网集萃—9】随机分案轮案规则与不在位补偿关系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5】沥青能否对照危险废物名录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3】“如何理解强制猥亵罪中的‘强制’”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2】“羁押时间超过判处刑罚时间相关问题”等两问两答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薛永利